第44章 抵达比武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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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大早,在闸齿渡口的集市上,一处马贩这里,菲尼在这里挑选骑马。
一匹优良骑马是绝对骑士的第二生命,菲尼肯定是不能指望伊格家所借给他的那匹驮马成为他的第二生命。
“太贵了。”
佩林在旁说道。
一匹优良且受训的骑马的价格在80到 140银徽之间,普通的骑马也得36银徽左右,马贩说这还是因为本地有白鬃城马场输送马匹的情况下,才有这样的“亲民”价格。
“贵也得买,不然路上遇到抢劫的骑手只能被动挨打”
罗班说道一声,思量着菲尼买了骑马,那匹驮马应该能给他骑了。
菲尼在这里看来看去,倒不是相马。
他只是看看有没有烂蹄,或者是皮肤病,牙齿好不好,是不是上了年纪的老马。
看来看去,最后相中一匹健壮的花斑马,性格温顺,马鬃和马尾都很漂亮,甚至愿意让菲尼轻抚它绸缎一样的鼻头。
“一百一十枚银徽,你就是它的主人,它为之奋力扬蹄的对象。”马贩说着一连串的漂亮话,但是口中报出的价格却不漂亮。
“真是流水一样的花钱。”
菲尼心里感叹一声,昨晚他可是在肖恩那里才花了 18金盾,4银徽。
在马贩这里,菲尼硬是磨了半天,全无夜里同捕影手肖恩的那份爽快,毕竟他可不需要和这这位马贩建立私人交情,最终以107枚银徽成交。对了,这里还不包含马辔和马鞍。
额外花了 5银徽将马鞍、马辔之类的琐碎配齐后,菲尼终于可以拉走这匹花斑马。
没有多余活动,给马和骡子们匆匆喂了一些精料,直接离开渡口往西,沿着一道缓坡上了高地。
菲尼在高地上勒马回望,罗班他们以为菲尼想起了毛沟村,纷纷安慰了一番,他们不知道菲尼只是在构思自己那本或许能在神秘圈子中赚上一笔的恶俗小说。
走了不到一个钟头,道路也渐渐收窄,两旁的农庄和零散屋舍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成片的灌木丛和高草丛,柳拐河的支流在右侧某处隐入芦苇荡,水声也是时有时无。
到了这里,大家都知道来到割舌湾的土地。
这里是一片完全不同的土地,这片土地上的历史充满了叛乱和纷争,这也使得这里到处都是散兵、逃兵,还有从海上流窜而来的海盗,更有那些失地佃农凑成的匪帮。
没有人敢在这里松懈,大家都握住了自己的武器。
日头升到正中时,他们在一块稍微开阔些的坡地上歇脚。
“走了多远?”
菲尼问道。
吉莫看着手里的简易地图,回了一声,“才走三四十里地。”
“咱们到黑脊桥堡还要多久?”罗班嚼着肉干问道。
吉莫瞥了罗班一眼,将自己的地图收了起来,“今天肯定走不到了,如果路上没有旅店驿舍,那么我们最好在天黑之前找个能扎营的地方。”
侍从达西来到菲尼的身边,小声地说道:“脱离了大道,接下来的路肯定更不好走,一路上到处是水坑和树根,咱们路程估计还得拖慢一点,我估计后天上午才能抵达黑脊桥堡。”
“不急,注意安全。
这里芦苇草泽不少,有些地方看着是地,实际上马匹一踩就陷。”
侍从达西点了点头,他知道这位菲尼·福提斯有过远行经验,所以没有再打扰。
歇了不过两刻钟,吉莫就开始催促着上路了,他比其他人更加迫切抵达黑脊桥堡,好在那里获得人生的重大机会。
队伍重新上路,拉成一条松散的纵队,一直到黄昏时才就近找到一处凸起小丘,在这里卸下铺盖锅具,在树边拴好马匹骡子,四处查看鸟兽踪迹,一切井然有序,不像第一次远行的样子。
菲尼坐在火边,啃着干肉条,顺便喂起了颠水蟹。
小睡一觉,轮到他守下半夜时,他翻起了那本《体内魔力的发酵指南》。
带着一种准备品味佳肴的期待,一种亲手揭开面纱的新奇,菲尼专注地阅读起这本神秘圈子的初修学徒书籍。
“神秘圈里常把「息」描述成“桥梁”,这并没有错,但仍是太过粗糙。
息更像是面包师的发面之剂,它不是把外界魔力原封不动地搬进体内,而是在搬运的过程中改变它。
外界的自然魔力本来没有明确的性情,由身中之息引导之后,它开始染上人的颜色。愤怒会让它变得猛烈;悲哀会让它变得迟缓;欲望会令它变得执拗;恐惧则会让它变得尖锐。
所以同一种魔法,由不同的人施展,绝不可能完全相同...”
一直到天空微微亮时,他仍抱着这本书细读,理解着其中的字句,品味着身体运作魔力的奥秘。
按照书上所说,要想运用魔力来施展魔法,就需要先将外界的自然魔力一点点引导到身体中,这一过程必须依赖于肉身中的息。
这本书的作者为了方便初修学徒理解息的本质,采用了许多比喻来说明,菲尼大概能理解这个息就是...血肉精华的意思,只要自己的身体越强,这个身中之息也就越壮。
息和肉身的关系,就如同灵性对于灵魂一样,前者是后者的质地,或者说是属性。
当身中之息强大到一定程度,那么就可以引导自然中的魔力。
外界的自然魔力通过息流入身体,在体内被转化为稳定、可被调用的魔力,在这个过程中有一小部分的魔力会被肉身和灵魂吸收,再反过来使息,还有灵性都得到增长。
这是一个正循环,只是在这种方式下,息和灵性的增长都是以年为单位,效率低微。
唯有学习魔法,并且频繁地使用魔法,才能刺激肉身和灵魂来吸收更多的魔力,让息和灵性得到大幅度增长。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作者对于灵性更为看重,认为灵性是灵魂的点金石,持之以恒的提升自我灵性,可以让一个凡人媲美苏莱玛的神祇。
清楚,微微亮,匆匆吃点面包,又是一天的骑行。
路上没有炊烟,没有田垄,甚至连个放牧人的草棚都见不着。
这一天里,整个队伍都在沉默,时刻保持警惕让他们精神疲惫,身边只剩马骡蹄子踏泥的闷响,还有大风刮着芦苇草丛的沙沙声,以及远处不知名水鸟发出的低哑鸣叫。
在第三天的上午,他们没有如预期一般赶到黑脊桥堡,更糟糕的是他们已经不确定自己在哪里,周围都是荒野。
一直到午后,队伍在穿越一片低矮树林后,眼前豁然开朗。
前方是一片宽阔的河岸草场,草场上密密麻麻地扎着各色帐篷,至少有三四十顶,颜色各异——有深红镶金边的,有靛蓝缀银线的,还有几顶老旧帆布帐篷歪斜地挤在边缘。
帐篷间有炊烟升起,卷着一股浓烈的炖菜香气,还有烤洋葱、羊肋排等等味道。
河岸边有七八个木匠正在挥汗如雨地钉打一排排木架,他们一行人刚一走近,就被一位马童赶到一边,说他们如果想要参加比武大赛,就先去城堡门楼那边找管家报名登记。
“看那里!”
吉莫一眼瞅见了一处大帐篷上的深青旗帜,这就是雷菲家的旗帜。
在那一面旗帜中,深青的底色上,有一条自下而上延伸的银白大道,道上升起一枚细小晨星,这就是雷菲家的「夜色明路」纹章。
菲尼看过旗帜后,视线掠向更远处。
一座城堡像头臃肿巨兽一般,沉沉地趴在一处隆起高地上。
城堡墙体是粗石砌成,四个角各立着一座圆碉堡,每座都有三十尺来高,碉堡之间由垛墙保护的走道相连,而在城墙上有一面面旗帜招展,旗面上都绘着一株白柳,那是帕提家族的纹章——剥皮柳。
“原来我们这是到了帕提家的缢索屯。”菲尼道。
“一定是帕提家族的博拉米伯爵在这里举办比武大会,难怪割舌湾的大小贵族和骑士都聚集在此。”吉莫声音里带着微妙的兴奋。
“帕提家族...“菲尼在马上直了直腰,随口问道:“他们跟雷菲家的关系怎么样?“
吉莫想了想,“帕提家在割舌湾北岸算是中等封臣,实力同塔拉尔家族相当,以前一直是跟瑞苏家走得近,但是瑞苏家势力衰退之后,他们家就很识时务地向湖地方面靠拢。
如今他的领地夹在雷菲家和瑞苏旧部之间,哪边都不敢得罪。
当代的博拉米伯爵本人据说是个精于骑射的老骑士,年轻时在湖地首府青穗城,还有白鬃城的比武场上都拿过好名次。“
“嗯!”
菲尼点了点头。
各个比武大赛的含金量不一样,像是中部湖地久享和平,民众富裕,商路发达,其首府青穗城,还有重要城市白鬃城、蜻蜓歌河港这些,其中的比武大赛自然能吸引各地骑士参加。
当然,大赛奖品和赏金也很丰厚。
在这些大赛里,一旦获得名次,名声立马就上了一个台阶。
至于缢索屯这里的比武大赛,不能说它这里寒酸,只能说这里一般般。
“你想要拜访雷菲家的帐篷?”菲尼自然晓得吉莫的心思,但不大看好这种举动。
吉莫抓了抓头,他当然知道冒失,一不小心还会让他尚无名誉的身上沾染污点,但这属实是一个机会。
在那一顶大帐篷里,肯定有雷菲家的某个子嗣,肯定还有雷菲家黑夜海路骑士团的骑士们,只要他能在里面露个脸,扯上一些交情,人生立马就能翻到一个新篇章了。
当然了,他吉莫·伊格也不是毫无准备。
这样想着,他看了一眼菲尼,自己到底是有伊格家在背后运作,而这个菲尼·福提斯单枪匹马,很快就会体验到上流圈子的残酷,他可不会在原地等待菲尼追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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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优良骑马是绝对骑士的第二生命,菲尼肯定是不能指望伊格家所借给他的那匹驮马成为他的第二生命。
“太贵了。”
佩林在旁说道。
一匹优良且受训的骑马的价格在80到 140银徽之间,普通的骑马也得36银徽左右,马贩说这还是因为本地有白鬃城马场输送马匹的情况下,才有这样的“亲民”价格。
“贵也得买,不然路上遇到抢劫的骑手只能被动挨打”
罗班说道一声,思量着菲尼买了骑马,那匹驮马应该能给他骑了。
菲尼在这里看来看去,倒不是相马。
他只是看看有没有烂蹄,或者是皮肤病,牙齿好不好,是不是上了年纪的老马。
看来看去,最后相中一匹健壮的花斑马,性格温顺,马鬃和马尾都很漂亮,甚至愿意让菲尼轻抚它绸缎一样的鼻头。
“一百一十枚银徽,你就是它的主人,它为之奋力扬蹄的对象。”马贩说着一连串的漂亮话,但是口中报出的价格却不漂亮。
“真是流水一样的花钱。”
菲尼心里感叹一声,昨晚他可是在肖恩那里才花了 18金盾,4银徽。
在马贩这里,菲尼硬是磨了半天,全无夜里同捕影手肖恩的那份爽快,毕竟他可不需要和这这位马贩建立私人交情,最终以107枚银徽成交。对了,这里还不包含马辔和马鞍。
额外花了 5银徽将马鞍、马辔之类的琐碎配齐后,菲尼终于可以拉走这匹花斑马。
没有多余活动,给马和骡子们匆匆喂了一些精料,直接离开渡口往西,沿着一道缓坡上了高地。
菲尼在高地上勒马回望,罗班他们以为菲尼想起了毛沟村,纷纷安慰了一番,他们不知道菲尼只是在构思自己那本或许能在神秘圈子中赚上一笔的恶俗小说。
走了不到一个钟头,道路也渐渐收窄,两旁的农庄和零散屋舍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成片的灌木丛和高草丛,柳拐河的支流在右侧某处隐入芦苇荡,水声也是时有时无。
到了这里,大家都知道来到割舌湾的土地。
这里是一片完全不同的土地,这片土地上的历史充满了叛乱和纷争,这也使得这里到处都是散兵、逃兵,还有从海上流窜而来的海盗,更有那些失地佃农凑成的匪帮。
没有人敢在这里松懈,大家都握住了自己的武器。
日头升到正中时,他们在一块稍微开阔些的坡地上歇脚。
“走了多远?”
菲尼问道。
吉莫看着手里的简易地图,回了一声,“才走三四十里地。”
“咱们到黑脊桥堡还要多久?”罗班嚼着肉干问道。
吉莫瞥了罗班一眼,将自己的地图收了起来,“今天肯定走不到了,如果路上没有旅店驿舍,那么我们最好在天黑之前找个能扎营的地方。”
侍从达西来到菲尼的身边,小声地说道:“脱离了大道,接下来的路肯定更不好走,一路上到处是水坑和树根,咱们路程估计还得拖慢一点,我估计后天上午才能抵达黑脊桥堡。”
“不急,注意安全。
这里芦苇草泽不少,有些地方看着是地,实际上马匹一踩就陷。”
侍从达西点了点头,他知道这位菲尼·福提斯有过远行经验,所以没有再打扰。
歇了不过两刻钟,吉莫就开始催促着上路了,他比其他人更加迫切抵达黑脊桥堡,好在那里获得人生的重大机会。
队伍重新上路,拉成一条松散的纵队,一直到黄昏时才就近找到一处凸起小丘,在这里卸下铺盖锅具,在树边拴好马匹骡子,四处查看鸟兽踪迹,一切井然有序,不像第一次远行的样子。
菲尼坐在火边,啃着干肉条,顺便喂起了颠水蟹。
小睡一觉,轮到他守下半夜时,他翻起了那本《体内魔力的发酵指南》。
带着一种准备品味佳肴的期待,一种亲手揭开面纱的新奇,菲尼专注地阅读起这本神秘圈子的初修学徒书籍。
“神秘圈里常把「息」描述成“桥梁”,这并没有错,但仍是太过粗糙。
息更像是面包师的发面之剂,它不是把外界魔力原封不动地搬进体内,而是在搬运的过程中改变它。
外界的自然魔力本来没有明确的性情,由身中之息引导之后,它开始染上人的颜色。愤怒会让它变得猛烈;悲哀会让它变得迟缓;欲望会令它变得执拗;恐惧则会让它变得尖锐。
所以同一种魔法,由不同的人施展,绝不可能完全相同...”
一直到天空微微亮时,他仍抱着这本书细读,理解着其中的字句,品味着身体运作魔力的奥秘。
按照书上所说,要想运用魔力来施展魔法,就需要先将外界的自然魔力一点点引导到身体中,这一过程必须依赖于肉身中的息。
这本书的作者为了方便初修学徒理解息的本质,采用了许多比喻来说明,菲尼大概能理解这个息就是...血肉精华的意思,只要自己的身体越强,这个身中之息也就越壮。
息和肉身的关系,就如同灵性对于灵魂一样,前者是后者的质地,或者说是属性。
当身中之息强大到一定程度,那么就可以引导自然中的魔力。
外界的自然魔力通过息流入身体,在体内被转化为稳定、可被调用的魔力,在这个过程中有一小部分的魔力会被肉身和灵魂吸收,再反过来使息,还有灵性都得到增长。
这是一个正循环,只是在这种方式下,息和灵性的增长都是以年为单位,效率低微。
唯有学习魔法,并且频繁地使用魔法,才能刺激肉身和灵魂来吸收更多的魔力,让息和灵性得到大幅度增长。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作者对于灵性更为看重,认为灵性是灵魂的点金石,持之以恒的提升自我灵性,可以让一个凡人媲美苏莱玛的神祇。
清楚,微微亮,匆匆吃点面包,又是一天的骑行。
路上没有炊烟,没有田垄,甚至连个放牧人的草棚都见不着。
这一天里,整个队伍都在沉默,时刻保持警惕让他们精神疲惫,身边只剩马骡蹄子踏泥的闷响,还有大风刮着芦苇草丛的沙沙声,以及远处不知名水鸟发出的低哑鸣叫。
在第三天的上午,他们没有如预期一般赶到黑脊桥堡,更糟糕的是他们已经不确定自己在哪里,周围都是荒野。
一直到午后,队伍在穿越一片低矮树林后,眼前豁然开朗。
前方是一片宽阔的河岸草场,草场上密密麻麻地扎着各色帐篷,至少有三四十顶,颜色各异——有深红镶金边的,有靛蓝缀银线的,还有几顶老旧帆布帐篷歪斜地挤在边缘。
帐篷间有炊烟升起,卷着一股浓烈的炖菜香气,还有烤洋葱、羊肋排等等味道。
河岸边有七八个木匠正在挥汗如雨地钉打一排排木架,他们一行人刚一走近,就被一位马童赶到一边,说他们如果想要参加比武大赛,就先去城堡门楼那边找管家报名登记。
“看那里!”
吉莫一眼瞅见了一处大帐篷上的深青旗帜,这就是雷菲家的旗帜。
在那一面旗帜中,深青的底色上,有一条自下而上延伸的银白大道,道上升起一枚细小晨星,这就是雷菲家的「夜色明路」纹章。
菲尼看过旗帜后,视线掠向更远处。
一座城堡像头臃肿巨兽一般,沉沉地趴在一处隆起高地上。
城堡墙体是粗石砌成,四个角各立着一座圆碉堡,每座都有三十尺来高,碉堡之间由垛墙保护的走道相连,而在城墙上有一面面旗帜招展,旗面上都绘着一株白柳,那是帕提家族的纹章——剥皮柳。
“原来我们这是到了帕提家的缢索屯。”菲尼道。
“一定是帕提家族的博拉米伯爵在这里举办比武大会,难怪割舌湾的大小贵族和骑士都聚集在此。”吉莫声音里带着微妙的兴奋。
“帕提家族...“菲尼在马上直了直腰,随口问道:“他们跟雷菲家的关系怎么样?“
吉莫想了想,“帕提家在割舌湾北岸算是中等封臣,实力同塔拉尔家族相当,以前一直是跟瑞苏家走得近,但是瑞苏家势力衰退之后,他们家就很识时务地向湖地方面靠拢。
如今他的领地夹在雷菲家和瑞苏旧部之间,哪边都不敢得罪。
当代的博拉米伯爵本人据说是个精于骑射的老骑士,年轻时在湖地首府青穗城,还有白鬃城的比武场上都拿过好名次。“
“嗯!”
菲尼点了点头。
各个比武大赛的含金量不一样,像是中部湖地久享和平,民众富裕,商路发达,其首府青穗城,还有重要城市白鬃城、蜻蜓歌河港这些,其中的比武大赛自然能吸引各地骑士参加。
当然,大赛奖品和赏金也很丰厚。
在这些大赛里,一旦获得名次,名声立马就上了一个台阶。
至于缢索屯这里的比武大赛,不能说它这里寒酸,只能说这里一般般。
“你想要拜访雷菲家的帐篷?”菲尼自然晓得吉莫的心思,但不大看好这种举动。
吉莫抓了抓头,他当然知道冒失,一不小心还会让他尚无名誉的身上沾染污点,但这属实是一个机会。
在那一顶大帐篷里,肯定有雷菲家的某个子嗣,肯定还有雷菲家黑夜海路骑士团的骑士们,只要他能在里面露个脸,扯上一些交情,人生立马就能翻到一个新篇章了。
当然了,他吉莫·伊格也不是毫无准备。
这样想着,他看了一眼菲尼,自己到底是有伊格家在背后运作,而这个菲尼·福提斯单枪匹马,很快就会体验到上流圈子的残酷,他可不会在原地等待菲尼追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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